年报代报送服务协议 您委托我司(广东狂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司”)为您办理年报代报送事宜。当您申请代办服务时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 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将构成您与我司就办理年报报送事宜之间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一、您知悉,及时报送年报是您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履行您的法定义务。 在您履行法定报送年报义务的过程中,因不熟悉相关流程,缺乏权威指导等客观原因,致使无法有效及时报送年报,本代办服务产生的初衷便是为您解决此类问题
二、您知悉办理工商年报报送事宜,您需要按规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手机号、经营状况等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 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我司在您的授权范围内根据管辖地市场监管部门的规定.处理年报报送事宜。
三、我司提供的年报代报送服务,我司承诺在您提交年报报送资料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报送事宜。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办理的,我司将向您全额退还服务费用;在7个工作日未能办结的,将根据您的意见继续办理或者全额退款。您选择办理则意味着您同意 不追究我司因在承诺时间未能办结的任何责任。您知悉并同意,完成退款后,本协议终止。
四、因年报的报送截止时间为每年的6月30日,为此我司将谨慎处理6月28号以后委托给我司的代报送业务。如我司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为您 办理完毕年报代报送业务,我司将及时与您沟通、退费,并提醒和协助您及时线上或线下自行前往属地市监局完成年报报送事宜。
五、我司承诺.您提交的资料及填写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仅用于办理年报报
六、特别申明
年报代办服务由广东狂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服务。我们仅在获得客户的授权后为客户进行工商、税务等事宜代办。我们非国家工商税务行政管理部门,仅为提高客户工商办理效率,降低客户工商办理难度提供有偿服务,所收费用为服务费并可开具发票,请知悉。
七、关闭退订和短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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